索引号 | 000014349/2019-913389 | 成文日期 | 2018-11-08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18-11-0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贵定县乡镇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
关于印发《贵定县乡镇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办、委、局,昌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研究同意,现将《贵定县乡镇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贵定县委办公室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贵定县乡镇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
根据《黔南州乡镇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黔南委办字〔2018〕14号)文件精神,为有效改善乡镇环境面貌,提升乡镇品质,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得到切实改善和有效保护,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标本兼治”的原则,以镇(街)政府驻地及所辖各社区(原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为重点区域,着力解决市政设施不完善、市政管理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以自然村寨为单位,以脱贫攻坚“山乡环境处处美”工作为抓手,着力解决村寨群众生产生活垃圾乱倾乱倒乱堆,镇(街)市政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保洁工作不力等突出问题;力争通过三年的整治,不断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提升群众满意度,使全县各镇(街)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村容镇貌大为改观、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乡风文明更加突显,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卫生镇。
二、主要任务
用三年时间在全县8个镇(街)实施“一引领、保两洁、三提升、治七乱、争创建”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2020年国家级卫生镇成功创建全覆盖。
(一)强化规划引领工作
强化规划引领,加强风貌管控。按照镇(街)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强整体风貌管控,强化整治项目设计引导,加强对建筑风格、色彩、体量的有效控制,对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建筑方案应进行充分论证研究,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提升乡镇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彰显独特的山水格局、布局形态、街巷空间、建筑特色和园林景观,形成类型有别、韵味各异的风貌特色,塑造个性鲜明的小城镇风貌,充分体现地域特点、文化特征、民族特色(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各镇〈街〉)。
(二)推进环境整洁、水体清洁保持工作
1.保持环境整洁。健全卫生保洁机制,加大重点区域保洁力度,重点整治镇(街)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镇村接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车站、建筑工地、学校及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确保镇(街)政府驻地街区及村寨卫生清洁。加大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工作机制,实现镇(街)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全覆盖,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广泛发动居民清理自家住宅院落内外、小区楼道堆放的各类杂物,清除房前屋后的各类垃圾,保持居住环境卫生清洁。积极推行镇(街)环卫保洁服务外包市场化管理改革,转变管理模式,2020年镇(街)集镇区环卫保洁外包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保持水体清洁。强化公共水域综合整治,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以整治污水直排入水现象和向河道(水域管控区域)乱倒废弃物、乱倒垃圾等为重点,加强水体污染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好“河长制”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开展清淤疏浚工作,保持水体洁净。加强镇(街)污水收集处理和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运行负荷率和出水达标率(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实施“三提升工程,提升镇(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城镇管理水平
1.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实行分类管理。将全县8个镇(街)进行分类:即县城所在地宝山街道、金南街道按县城总体规划实施城市设施、城市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全覆盖;列为20个示范小城镇的昌明镇、盘江镇,全力实施“8+X”项目,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其他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城镇设施,落实专人管理。按照三个类别,努力完善各项基础设施,补齐各类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市政功能。
(2)完善配套设施。完善环卫站、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加大污水收集处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管护,稳步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打通“断头路”、修补破损路,做到路面整洁无杂物、排水通畅无淤积;增设公共停车位、洗车场,完善护栏、路灯、信号灯、交通标识等,形成安全、畅通的路网结构。完成高效节能路灯(如LED、高频无极灯等)改造工作,实现镇(街)主要干道安装节能路灯全覆盖。
(3)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镇区每平方公里2座标准或每3000人设置一座水冲式便民公厕要求,实施乡镇公厕建设工程,加大公共厕所建设力度,旱厕要逐步改造成水冲式厕所或生态环保厕所。建设或完善一个社区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多功能厅(会议室)、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标准卫生院(服务中心)、敬老院、运动场馆等,提升和完善小城镇功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各镇〈街〉)。
2.提升镇(街)绿化美化水平。
(1)实施园林绿化。大力在集镇街区、庭院、道路、景区、高速公路及火车站、高铁路出入口等实施园林绿化;加大镇(街)公园、广场绿地建设;打造镇(街)绿色景观道路、林荫道和慢行系统,实施1条1公里以上街道绿化、1条1公里以上慢行绿道、1个1000平方米以上公园(广场)工程,加快构建开放、便民的公园绿地系统(牵头单位:县小城镇建设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镇〈街〉)。
(2)加大环境美化。在镇(街)辖区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区域和集市出入口等部位,安装一批集公众新闻、公益广告、信息发布等于一体的广告牌、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灯箱等公共服务传播设施;在主要路口、主要街道、公园游园显著位置,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内涵、具有时代特色的小品雕塑;量力而行、积极实施夜景照明“亮化工程”,扮靓城镇形象(责任单位:各镇〈街〉)。
3.提升城镇管理水平。
(1)实施智慧城镇建设。县城管局与各镇城市管理分局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责职能,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治理体系,结合各镇(街)实际,积极开展智慧城镇建设,加快构建镇(街)数字城管平台,提高小城镇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完善市政设施修复机制。加强窨井盖管理,建立健全窨井盖信息档案,实行维修基金制度,各窨井盖权属单位向管理机构或运营公司交纳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或运营公司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维修机制,确保及时高效维护和更换窨井盖。利用宣传栏、各镇(街)微信公众号等拓宽镇(街)道路破损发现报修渠道,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督促管理部门及时组织维护修复各类损坏市政设施工作中来,确保镇区主次干道路面每100米累计破损面积不大于2平方米(牵头单位:县小城镇建设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3)规范公厕管理。按照县城公厕管理标准,设立乡镇公厕指示标牌,完善公厕导向系统。明确专人管理保洁,确保公厕功能完善、设施完好、卫生干净、免费开放。加快实现行政、企事业单位厕所免费对外开放(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四)抓好“治七乱”工作,提升对外形象
①治理道乱占。加强道路综合治理,改善道路交通功能,清理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违建等现象,全面整治公路桥下空间违法堆物、违法施工和违法建筑等,严禁擅自增设平交道口、敷设管线、占用或挖掘各类道路,消除街面“僵尸车”。整治客货运市场秩序,合理划定客运停车场点,杜绝货运车辆、客运车辆乱停乱靠等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县交管局,责任单位:县运管局、县城管局,各镇〈街〉)。
②治理车乱开。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整治车辆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车辆逆向行驶、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车辆违反规定载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头盔以及机动车、残疾人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载客和出租车拒载、不打表等行为(牵头单位:县交管局,责任单位:县运管局、县残联、各镇〈街〉)。
③治理摊乱摆。加强联合执法,规范经营秩序。合理划定街道摊贩设置点,全面取缔违规经营、乱设摊点、摊点乱设遮阳檐篷、沿街办酒席等行为,整治游商游贩。加大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力度,每个镇按农贸市场建筑面积满足每千人100平方米以上建设标准,新建或升级改造完善一个农贸市场,逐步迁移马路市场。对不符合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要求、擅自设立的集贸市场及市场秩序脏乱差等现象,加大整治改造力度,做到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监局,各镇〈街〉)。
④治理房乱建。加强老旧住宅区提档整治,积极推进镇中村、镇郊村和棚户区改造,优化住宅功能布局,改善居住环境。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坚决遏止和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各镇〈街〉)。
⑤治理线乱拉。规范户外缆线架设,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着力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各镇(街)要借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做法,积极实施架空线入地改造。加强电网、通信网络升级改造,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可靠、节能高效的供电网络和通信网络(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供电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网络公司、各镇〈街〉)。
⑥治理牌乱挂。规范建(构)筑物设置和门(楼)牌、广告牌匾(布、印刷、喷绘)、各种灯饰、非公路标志等,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加强对不雅医疗广告、小广告和各类乱张贴乱涂写的治理,保持立面整洁(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镇〈街〉)。
⑦治理渣乱倒。一是督促建筑工地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利用围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风文明等公益广告宣传,公益广告覆盖率占围挡的三分之一以上;工地主要道路、物料堆放等场所进行硬化或覆盖;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杜绝带泥上路;建筑垃圾要按照规定路线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专项处置。二是各镇(街)要对村民因建房、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乱倾倒现象进行规范。结合区域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场地并向辖区内村民进行宣传,规范村民群众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五)争创国家卫生镇、省级卫生镇
严格按照创建卫生镇相关要求和标准,云雾镇、昌明镇、盘江镇要巩固好创卫工作成效,守住“国家卫生镇”荣誉称号,新巴镇、沿山镇要在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切实提升创卫工作水平,争创“国家卫生镇”,德新镇要努力解决好创卫工作中阵地短板等问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创卫工作的落实。2020年,实现成功创建“国家卫生镇”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镇(街)、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将乡镇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激励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二是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按照“四定三集中”(定路线图、定工作量、定时间表、定责任人,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原则,实施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指标任务。三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镇(街)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挂村单位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两委负责人为成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抓好乡镇环境整治推进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重点治理任务,明确联络人员、联络方式(移动电话),确保工作有效对接(各镇(街)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等文件于3月20日前上报县文明办,邮箱:gdzzzlbgs@126.com;联系电话:5232600)。
(二)加强要素保障。一是做好规划保障。县规划局、住建局、文旅局要根据各镇(街)实际,对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公厕、停车场、广场、运动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合理规划布局;二是做好项目保障。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工局、县交运局、各镇(街)等相关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确保公厕、农贸市场、停车场、慢行绿道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落实;三是做好队伍保障。各镇(街)要成立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有人做、落到实处;四是按照“渠道多样、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群众受益”的原则,动员商户主动交纳、企业主动资助、群众主动出资出力,多形式做好乡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保障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督查考评局、县文明办负责制定考核实施细则,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部门、镇(街)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把工作成效作为对单位、镇(街)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服务指导。一是乡镇环境综合整治是贵定县脱贫攻坚“山乡环境处处美”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服务管理、技术指导、资金支持等工作;二是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将乡整环境综合整治按照贵定县脱贫工作包保分工纳入县领导、部门和镇(街)包保内容,形成县领导为乡镇环境整治出“智”,部门、干部为乡镇环境整治助“力”的工作格局,不断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助推村寨人居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五)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充分利用贵定电视台、“活力贵定”微信公众号、贵定县政府网站、镇(街)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乡镇环境综合治理宣传, 宣传文明行为、好做法、好经验,曝光不文明现象、脏乱差现象,鼓励引导乡镇居民理解支持、积极参与治理行动。二是县文明办要结合思想扶贫“三做到”工作,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等评选创建活动,以创建评选提升群众文明意识,带动群众改变不良习惯,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