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贵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办公地点:贵州省贵定县迎宾南路1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51300
电话:0854-5221831
负责人:陈裕平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事业、旅游业、体育业和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省内市场推广,推动地方文化走出去;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振兴和利用。
8.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多彩贵州公园省”和“中国温泉省”建设。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依法查处全县区域内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13.负责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指导、监管网络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4.指导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指导网络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运用:负责监管网络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15.负责全县体育工作,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管理和指导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全县体育工作,组织实施体育事业公共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全县体育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和承办各级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赛事;负责运动员、裁判员资格等级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参加省、州运动会比赛工作。
16.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工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和承办各级群众体育赛事;承担全县山地户外运动、老年人体育和体育社团建设、体育彩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批、管理。
17.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责调整。
(1)将原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
20.职能转变。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健全乡村公共文化和乡村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文化旅游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