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3345021 | 成文日期 | 2021-10-21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1-10-21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贵定县司法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
2018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贵定发展全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将县司法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 “民主法治模范点”的创建指导力度。
一是有序开展“县级民主法治模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县2018年度“民主法治模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申报创建点共11个村、4个社区。二是抓好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东坪村、荷花村、石板村、新华村等4个村获推荐参加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选。三是开展创建督导。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2018年度“县级民主法治模范村(社区)”创建和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督查指导工作。四是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成效。2017年,贵定县“法治县”创建工作得到省、州高度肯定与认可;2018年6月贵定县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2018年7月贵定县昌明镇文江村被表彰为第七批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18年11月新巴镇新华村、云雾镇东坪村、沿山镇石板村、金南街道荷花村被表彰为第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一年来“县级民主法治模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2月20日完成了考核验收,8个村4个社区共12个创建点验收合格,已呈报请示县委、县人民政府命名表彰,对未验收合格的3个村,已反馈所属镇,请镇党委、政府督促村两委限期完成整改,再组织验收。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一是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新修订《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宪法》、《监察法》2场次,牵头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新时代大讲堂·“七五”普法中期报告和宪法知识视频讲座2期,组织参加了全省宪法、监察法知识在竞答活动,全县共计8000余名党员干部群众参加了答题活动。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县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工作,参加单位175家,参加考试人员6928人,突破历史新高。二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开展“普法重点进驻”活动,制定了《贵定县司法局开展“普法工作重点进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项目区域法律服务需求,配合做好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建设、重点项目征地、房屋征收、打击“两违”和拆迁征地等法制宣传工作。三是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六·一”儿童慰问和“送法进校园”(含职校、特校、幼专中专部集中宣讲)活动11场次;组织参加全县保学控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等专项治理活动9场次,开展返乡农民工法律知识讲座2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3场次。参加全县“美丽乡村·无毒人生·无邪教”山歌大赛、“四月八”布依族节日法治山歌赛及“送法进村寨”活动7场次。组织司法所参加镇(街道)开展“送法进村寨”“送法进校园”活动32场次,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21场次,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和义务劳动的“双8”活动72场次。组织开展和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6万余份,着力提升了全民法治意识。四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指导法治阵地建设,在村规民约、山寨敬语、家规家训、家品家德中植入法治文化元素,实现了德治、法治、自治“三融合”,融入到思想扶贫工作中,有效助推脱贫攻坚。
(三)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贵定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要求,完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12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的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服务社会、服务群众职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切实转变“坐等”服务观念,主动上门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难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目前共接待群众13000余人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9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9件,其中刑事类85件,民事类134件,仲裁类28件,非诉类2件,代书38份,办理公证案件18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73万余元。三是实现“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室”,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把法律服务送到居民群众的身边。目前,我县已经实现111个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的全覆盖,各村(居)法律顾问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在管辖区微信群中推送法律知识让法律深入到群众中。同时在纠纷化解中,做到“边调解边普法”。提供法律援助13件,参与调处纠纷32起,开展咨询50人余人次。将优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18年4月17日和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签订《贵定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入驻贵定开展法律顾问团队服务。为全县近70家单位提供行政诉讼等9项法律服务,在一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前提出合法性、可行性和建设性的审查意见,确保了依法行政和县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得到依法妥善解决。目前共代理行政诉讼案件76件,其中完成答辩75件,依法出庭应诉27件,收到判决或裁定书共29份;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案件5件;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出具专门处理意见份;草拟法律文书5份;收到合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92份;规章制度及其他文件的审查8份;参与法律讲座3次;同时还参与了其他纠纷的调解11次、信访接待7次;参与县组织国际禁毒日及扫黑除恶宣传等法制宣传活动。贵定县司法局自法律服务团队入驻以来,加强对其的管理和服务,加强律师服务团队的律师诚信制度建设,建立了贵定县法律人才库。
(五)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认真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紧紧围绕县委脱贫摘帽退出行动和“22项重点任务”的部署,及时召开了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县委精准脱贫攻坚部署,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白龙村2018年新增识别7户19人,清退错识别1户6人,脱贫退出66户213人;狮扑村2018年脱贫退出12户43人,未脱贫8户18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75%,达到“0039”核心指标。一是当好精准脱贫攻坚“宣传员”。对贫困户精准宣讲、培训脱贫政策,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落实惠民政策,引导群众通过自身的发展来脱贫致富。二是加强脱贫攻坚力量。抽派两名科级干部参加挂帮村“五人攻坚组”,选派优秀、精干的干部队伍参与下沉工作,切实保障了挂帮村脱贫一线力量的充实,全面支持、配合打赢我县精准脱贫攻坚战。三是认真履行挂帮部门工作职责。积极联动镇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以及村两委共同谋划挂帮村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服从盘江镇指挥长安排,做好“盯、看、守、助”四项工作任务,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协调与服务,产业发展的谋划,思想扶贫推进,村寨环境卫生整治。四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大力推进“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结合全县精准脱贫工作,围绕确保全县贫困群众不因缺乏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而致贫、返贫这一目标,实施四大法律援助精准扶贫行动,为全县百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法律服务,为精准脱贫提供法治保障。开展法制宣传137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培养法律明白人4389人。为14位低保户提供法律援助,免除诉讼代理费13万余元。排查矛盾纠纷94次,及时调处矛盾纠纷82件,涉案标的6.88万元,防止矛盾纠纷升级为群体性事件1件。
(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职能。广泛开展宣传扫黑除恶工作,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二是聚焦行业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等重点人群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三是参与打击黑恶犯罪。深化扫黑除恶阻碍脱贫攻坚破坏和谐发展“排雷扫雷 电闪行动”,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主动上门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二是律师深入全县各企业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切实解决企业生产中的涉法难题。三是不定期深入企业,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八)运用人民调解机制大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充实完善全县各类调解委员会131个,其中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村(居)调委会11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二是落实人民调解“大培训”活动。结合实际,安排全年各调委会876名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参加全州培训2期,组织镇、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21期。三是落实“以案定补”,激发调解员积极性。审查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送审“以案定补”卷宗1125件,符合要求的1016件,兑现“以案定补”经费111650元,开展案件回访62件。四是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77件,成功调解184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为98.18%,防止民间纠纷转化刑事案件0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了平安贵定建设,保障了脱贫攻坚进程。
(九)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监管
一是坚决严把“入口关、移交关、出口关”,同时着力打造“三个延伸”:向前延伸至法庭、向下延伸至社区、村及相关单位、向后延伸至帮教安置工作思路,围绕“衔接接收、评估分类、执行实施、解除终止”四个阶段,积极探索实践社区矫正“表格化”管理新模式。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的力度,切实做牢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50名,现在矫104名。二是多措并举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看法,形成全社会关注理解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截至目前,截至目前,我局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09人,回乡的152人,通知接回必接人员55人,走访帮教人857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社区矫正工作不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
主要体现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薄弱、社区矫正基础设施设备不完善、社区矫正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格局尚未形成等方面。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今年年底要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完成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场地基本落实,建设经费尚在筹措中。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完善
主要表现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条件不完备和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程度不够高等三个方面,导致基本的法律人才资源及经费没有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在机构设立、人员的安排、管理、内部机制的建立等方面目前仍为空白,公共服务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严重制约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改制改革推进缓慢
按照省委关于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国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改革改制相关文件精神,要将现经营性事业单位性质的正苍律师事务所改制为企业性质的个人所或合伙所,公证处现已按要求改为公益二类性质事业单位,现有的2名公证员1名属退休后返聘,1名面临退休,且属公务员身份,2018年12月底将不能再兼任公证员,核定的5名编制人员已满员招录,但尚未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公证处面临公证员断层的局面。正苍律师事务所原有5名事业编制人员,4名已辞职,1名退休,该所8名律师均属挂靠律师。现有编制,无公职人员。为了加强管理、激发效能,急需推进改制。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
1、加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省、州、县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为群众服务和保障民生的能力,
2、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司法部提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的要求,以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整合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建设大数据平台,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包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服务板块,实现惠民、便民、利民的实际效果。
3、建立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适应力。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建立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强化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在新形势下的适应力。
(二)强化司法行政对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脱贫攻坚的保障。
1、运用综合法律服务助推实体经济发展,采用法律顾问、公证等服务支持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律师对各企业进行一次“法制体检”;在各企业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指定固定服务人员协调运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综合法律服务方式解决企业建设、生产、运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支持我县招商引资工作。
2、多渠道拓展人民调解模式。出台《贵定县多渠道拓展人民调解模式实施方案》,利用村两委换届,及时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组建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才库,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包案化解,鼓励、支持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中心的发展,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加强德治、法治、自治“三融合”,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结合“七五”普法和美丽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实施“三个一”工程:建设一个法治宣传栏或法治公园、广场,一个农家法治书屋或法律图书角,一个法治大讲堂或学法课堂,确保打造2-3个示范点。实现德治、法治、自治“三融合”,把法治文化融入的思想扶贫工作中,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贵定县司法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