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陈元文
职务:
领导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扫黑除恶、精神文明、民族宗教、反恐反邪教等工作,联系相关单位。对所负责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及产生的经费开支进行审核把关。分管社区矫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含多元化纠纷调处中心)、社区矫正中心。联系指导德新司法所、新巴司法所。
陈元文,男,布依族,1975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现任贵定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