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贵定县民政局
办公地点:贵定县金南街道河西堰路7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51300
电话:0854-5220004
负责人:孙原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电话:0854-5220004
主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史志、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督查督办、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牵头消防安全工作。
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财务统管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增量等办理工作。
承办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外事等工作;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会工作。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主要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自治、村(居)换届选举、村(居)委员会和社区干部培训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维稳、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等工作。
(三)社会福利科
主要负责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工作。
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办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对全县敬老院的运营和发展进行督促指导。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组织全县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拟定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民政项目建设申报、审查、监管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科 电话:0854-5231122
主要负责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行政区划、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担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变更以及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乡(镇)、街、路、巷、村(社区)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助地方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承担县内区划与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
承担生活无着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跨县救助工作、县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社会组织管理科 电话:0854-5226093
主要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依法查处民间组织违法行为,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牵头民政政策、规范性文件地调研、起草、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及报送备案工作;牵头民政理论研究、民政宣传和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由县民政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转办、证书的统一发放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