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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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贵定县民政局

办公地点:贵定县金南街道河西堰路7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51300

电话:0854-5220004

负责人:孙原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四)负责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