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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真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昌明镇新安河河道河床过高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关于昌明镇新安村河道河床过高导致洪水经常淹没农田的情况确实存在,目前 我局已实施完成昌明镇新安村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2017年4月实施完成昌明镇新安河烟水配套工程,两个工程实施共修复完成水毁河堤300米,目前整条河道河堤基本能满足行洪要求,有效地保护了新安村农田。
下一步,我局将对全县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规划方案进行编制,并将昌明镇新安河河道治理列入农村河道整治规划,加大跑上力度争取资金,实施河道清淤、生态河堤建设等,改善农村河道环境,保护沿河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水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贵定县水务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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