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关于申报2025年秋季学期
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通告
全县在校学生: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2021〕56号)文件精神,贵州省“雨露计划”每学年发放春季、秋季两学期助学补助。现就申报2025年“雨露计划”秋季学期助学补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脱贫户家庭(含脱贫不稳定户)学生:2025年在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定县户籍的在校学生。
(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非脱贫户家庭学生:2025年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定县户籍的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950元/生•学期,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2250元/生•学期。
三、补助方式
符合“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在户籍所在地按学期申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助学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四、审核发放程序
(一)组织填报:通过镇(街)和村(居)委会、学生所在学校、学生自行申报等方式,组织学生填报《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表》,经就读学校审核后,由村(居)委会和乡镇汇总名单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步收集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二)名单公示:学生所属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公示不少于 10日,确定补助名单。
(三)发放补助:每学期发放一次助学补助,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补助名单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11月30日前发放秋季学期助学补助。
五、有关要求
一是请全县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和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二是申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学生和就读学校要为提供或出具的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回所得补助资金。
三是符合2025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的学生在10月20日前将有关申报资料提交到所在村(居)。
六、咨询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王丽波 0854-5229823
新巴镇:段其兰 0854-5110036
德新镇:潘葵青 15761601896
金南街道:郭洁 18608540687
宝山街道:吴兴莉 18212270571
盘江镇:罗浩天 13378548359
沿山镇:柏红琼 13027828824
昌明镇:谢 萍 18085411156
云雾镇:龙小金 13678540097
温馨提示:
我县户籍2025年正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一、二年级以及正在高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且是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的学生,省内就读的学生在本人就读学校申请,省外就读的学生在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854-5222612)申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又称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贵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