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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县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4.负责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5个科室,下属6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5,660.2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817.54万元,增长5.5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提标,各级安排预算及本年支出均有增加。本年涉及机构改革,医疗救助、优抚工作、救灾工作职能职责均划转出,所有涉及的资金均划转至新职责部门。
  (二)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223.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23.6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46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1.31万元,占24.69%;项目支出10,890.93万元,占75.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5,573.6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817.54万元,增长5.5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务同比上年增加634.18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同比增加1476.1万元,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的划出,相应减少抚恤、退役安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收入。

(五)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6.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69.24万元,增长18.7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上年增加21.05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同比上年增加569.82万元,社会福利支出同比上年增加180.77万元,其中儿童福利因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支出同比增加39.2万元,老年福利因上级补助增加,支出同比增加24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同比上年增加1636.3万元,一是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二是本年新增发放城乡低保户价格临时补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29.3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类)支出12,797.20万元,占88.89%;卫生健康科目(类)支出663.36万元,占4.6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科目(类)支出907.106.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3,314.81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5.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进行提标,且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的保障为动态管理,人员存在增减变动,年初无法准确预估本年度支出数彩票公益金支出县级不安排资金,均为上级下达,年初预算无法估计。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科目。当年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0.7万元未提供报账资料,结转至2020年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当年预算为11,7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7.2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6月份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提标工作,6月份按新标准发放,并对1-5月进行补差发放。

3)卫生健康类行政单位医疗、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科目当年预算为637.71万元,支出决算为663.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科目划归至卫生健康,年初预算时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科目支出统计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当年预算为907.10万元,支出决算为907.1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

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年初未安排彩票公益金,年中上级下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及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本年共计65.27。

(六)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7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8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75万元,比上年减少0.88万元,降低5%,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均有所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1万元,占71.11%,比上年减少0.63万元,降低3.48%,减少原因是:办公室严格执行公务派车制度,不符合派车的不予派车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车的使用,故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比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占28.89%,比上年减少0.25万元,降低4.13%,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与公务接待制度,财务室把好报账关,超标接待及不符合接待的不允许报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加油、过路费、维修费及缴纳保险费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4.84万元。具体是均为国内公务接待,用于接待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专家调研贵定县农村社区治理,省、州各级部门开展业务检查及调研时产生的就餐费、住宿费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84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专家调研贵定县农村社区治理,省、州各级部门开展业务检查及调研时产生的就餐费、住宿费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51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7万元,本年支出48.9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科目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科目财政拨款支出11.96万元,主要是用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彩票公益金支出37万元,主要是用于: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提供医疗救助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59万元,2018年减少133.05万元,降低42.1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优抚工作、老年人工作职能职责已划出,其中涉及的双拥工作经费、老年人工作经费不再有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①年初工作任务:完成本年度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按标准发放各类社会救助供养金。完成情况: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2018年的城市 570 元/月/人、农村 3876 元/年/人,提高到2019年的城市 590 元/月/人、农村4080元/年/人。取得的成绩: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8908.94 万元。

②年初工作任务:加强对全县留守儿童信息管理,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宿、疾病治疗、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完成情况:全县6869名留守儿童信息全部录入贵州省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取得的成绩: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98人次,站外救助803人次,站内救助95人次,接收、护送流浪乞讨受助人员离站29人次,采取“先救治后救助”的工作方式,对9名街面肇事肇祸精神病流浪乞讨人员入院治疗、护送返乡,并已全部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③年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省级村规民约示范村申报完成30个村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届中补选工作完成情况:完成10个省级村规民约示范村申报工作,补选村主任11名,副主任15名,委员26名。取得的成绩: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张雷教授、孙宏伟教授等一行到县指导“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工作并进行“东北大学城乡社区建设研究院实践教研基地”挂牌。圆满完成民政部第三方中期评估工作。

④年初工作任务: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完成情况:召开贵定县2019年殡葬改革推进会,同时分别召开昌明镇、沿山镇公墓专题督办会,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好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2019年以来,共火化遗体1983具,惠民奖补共计1616户,金额257万元,集中治丧331家、集中安葬1745具,寄存238具。86个公益性公墓目前已经建成85个,投入使用82个。

年初工作任务: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完成情况:全年新增社会组织7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100家,已年检85家,未参检5个,注销5个办理婚姻登记 1754对,其中结婚登记(含补结)1202对,离婚登记(含补离)552份。办理收养登记5件。取得的成绩:社会组织参检率90%

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

a.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10420.68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资金8351,其他资金2069.68元),全年执行数10389.77元,执行率99.7%。

b.项目实施情况:全年农村低保按照4080/年/人的标准发放87586户次,城市低保按照590 元/月/人的标准发放23952户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按照855/月/人的标准发放7862人次,孤儿救助供养按照集中供养1500/月/人、分散供养1000/月/人的标准发放1708人次,各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均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覆盖率达100%,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48.3%,超过规定标准的3.3%。

c.产生的效益:困难群众生活难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农村低保户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均按政策受益。

d.受益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村低保对象满意度达100%,受助困难群众满意度达100%。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县级安排的用于脱贫攻坚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贵定县民政局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款):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三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费。

三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十七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贵定县民政局2019年决算公开.xls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