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公开表”
一、贵定县公安局部门主要职能
1、职责调整
(一)加强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的职责。
(二)加强公安机关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的职责。
(三)加强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的职责。
2、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和措施;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定对策,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有关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向全县公安机关传达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涉及全县的证券和期货犯罪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全县反恐、防暴、处突、维稳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按照州公安局指令,执行跨区域处突任务。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和指导本县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承办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挥、协调、监督全县公安消防机构和消防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协调落实《消防法》规定的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
(八)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组织、实施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开展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来本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领导及州主要领导的警卫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禁毒工作。侦办全县重大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和查缉毒品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六)拟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七)领导和管理全县公安消防部队,按规定权限对县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落实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制度,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九)领导本县辖区范围内森林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17个内设机构,3个监管场所。中心派出所7个,基层派出所14个。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2.情报信息中心
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反恐怖工作大队牌子)
4.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大队、警卫大队牌子)
5.刑事侦查大队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7.警犬技术大队
8.交通警察大队(加挂贵定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
9.禁毒大队(加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0.巡逻特警大队
11.法制大队
12.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加挂信息通信大队牌子)
13.人口管理大队
14.出入境管理大队
15.政工室
16.纪检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17.警务保障室
18.监管场所设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
19.中心派出所7个:贵定县公安局宝山街道中心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金南街道中心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昌明中心派出所(加挂贵定县公安局昌明经济开发区分局牌子)、贵定县公安局云雾中心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沿山中心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盘江中心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德新中心派出所。
20. 基层派出所14个:贵定县公安局定东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定南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旧治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都六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岩下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猴场堡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铁厂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抱管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窑上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巩固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洛北河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马场河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新铺派出所、贵定县公安局新巴派出所。
三、单位人员构成
贵定县公安局主要编制数 264名,在职实有人数 230 人,离退休人员 58 人。
四、本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贵定县公安局决算总体情况
公安局2015年度总收入5829.78万元,总支出6172.54万元。
1、按功能分类,包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收入 48.22万元,公共安全类收入5658.36万元、小学教育收入20万元,医疗保障收入88.44万元,住房保障收入14.76万元、教育 万元、……基金收入 万元、基金支出 万元。
2.按经济分类,包括基本支出(含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086.64万元,项目支出 85.9万元。
(二)公安局决算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 0.5万元,没有结余情况,比上年增加100%情况 ;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72万元,没有结余。比上年下降44%。
3. 公共安全支出为 5970.88万元,收支结余1664.44,比上年增加22%。 ;
4. 教育支出为20万元,没有结余,比上年增加100%;
5. 医疗保障支出为88.44万元,没有结余,比上年增加20%。 ;
(三)“三公经费”支出内容
“三公经费”是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具体支出为:
1.因公出国(境)支出 0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减) 万元,增(减)速为 %。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59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192.2万元(为公安局工作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3.1万元。
3.公务接待费47.8万元。
三公经费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原因说明:2015年公务接待费 47.8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 1.57万元,减速为 3.18 %,原因为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各类招待;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192.2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71.6万元,增加速为 59.37%,原因是我局实行网格式巡逻及派出所用车的需求,购买了17台巡逻车;2015年公车运行维护费403.1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92.6 万元,增加速为 29.82%,原因为新购买17台巡逻车。
附件:贵定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
贵定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
贵定县公安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