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近期,昌明通过严肃认真的自查自纠整改,扎实推进“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干部管理,提高干部工作效率,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昌明开发区(镇)高度重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由党工委副书记周后强任组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镇党委书记黎琨任副组长,温永盛等剩余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镇纪委书记袁利平兼任办公室主任,专职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及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区(镇)全体班子会议上,通过向各部门领导传达本次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工作的文件精神,会议后,由各部门召开学习会议,向本部门人员传达本次整治文件精神,让全区(镇)干部参与到本次自查活动中。并在工作群和微信公众号上提示近期开展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讯息,在单位大厅设置投诉举报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确定每周二为公开接访日,主动接访关于对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的投诉举报。
(三)严格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专题台账
针对征求到的意见、个人自查出来的问题,对照5个整治重点:①群众观念淡薄;②工作执行不力;③工作不敢担当;④工作状态不佳;⑤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统一编号,纳入工作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专项整治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
(四)深入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部门和个人承担的责任,对照"不作为不担当"的主要表现,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列出详细专项整治清单,并对照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公开整改承诺。参照此次整治工作的方案,完善并抓好区(镇)实行的干部“正容镜”自查工作方案,通过常态化的自查、自纠,让全体干部时刻警醒,充分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镇)将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整治力度,扎实整改、严格执纪、严肃问责,通过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不断营造团结向上、勤政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使干部职工的思路更加开阔,创新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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