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黔南州专项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方案》(黔南委办字[2015]46号)精神,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中共贵定县委办公室、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贵定县专项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方案》(贵委办字[2015]99号)的通知,迅速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按照上级专项清理津补贴工作的要求,本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县委常委、县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定县专项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为积极推进专项清理工作, 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我县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的基础上,为使此项工作做真做实,又于2015年6月4日上午召开了专项清理津补贴工作督导会议,再次强调对清理的对象、范围、要求和纪律进行了补充。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次清理工作在自查阶段,全县应自查自纠部门单位134个,实际收到自查自纠报告及统计表134个(含二级单位)单位部门。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镇办纪委书记)均在自查自纠报告和统计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通过自查自纠;共有134个部门单位,其中:有90个单位部门在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自查报告和统计表上体现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有38个单位部门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有6个单位部门在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自查报告和统计表上体现已清退,
针对以上情况,我县责令限期整改不再发放55项,限期整改完善手续1项,清退28项,责令清退7项,目前自查自纠已结束,下一步进入重点检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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