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5月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 |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法 人 | 行政处罚案件号 | 处罚时间 | 行政处罚结果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理由和依据 | 备注 |
1 | 张某某 | / | (贵定)文综罚告字〔2024〕F-000004号 | 20240531 |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 贵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处罚理由: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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