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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30 16:20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贯彻落实好相关文件精神,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治理体制为目标,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行业法规、政策、行业动态,着力提高司法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现将贵定县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6 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条例》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9条。其中工作动态40条,公共法律服务信息38条,其余信息11条。上报司法行政信息71条,更新“贵定司法”微信公众号119次,“贵定司法”微博发布动态消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调整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机构改革职能人员变化,及时规范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内容,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特别是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和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优质、高效反馈,我局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将我局负责的平台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题页面1个,公众号1个,政务微博1个,主要发布政务动态、回应群众关切,构建形成“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组织领导,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和保密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对上网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严格把关。二是明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开展保密工作自评自查,将是否在网站违规发布涉密类文件等事项列入自查范围。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2

0

3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

司法行政领域公开内容与基层群众需求契合度不足,镇(街)司法服务信息公开联动不够,面向基层的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紧扣基层群众高频需求,重点梳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办理等便民服务信息,优化公开清单,确保内容贴合实际和群众诉求;二是加强与镇(街)司法所的协同联动,建立基层司法服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镇(街)便民司法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打通公开“最后一公里”;三是创新面向基层的政策解读方式,通过村(居)宣传栏、方言短视频、以案释法案例等接地气的形式,把司法行政政策讲清讲透,提升基层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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