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1126187 信息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9-28 09:23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约谈食品销售和餐饮单位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联动监管
约谈食品销售和餐饮单位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联动监管
发布日期:2018-09-28 09:23 文章字号:

贵定县食品安全简报

第(18)期

                                   签发人:安余飞

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5日

约谈食品销售和餐饮单位

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联动监管

为贯彻落实《黔南州食品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方案》工作要求,倒逼小作坊依法备案登记和规范生产加工,我局于2018年9月19、20和21日分批对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经营市场主体进行约谈。约谈会由县市监局分管副局长黄星文主持,县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学校营养餐配送中心、超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及城区早餐店、小餐饮店等近200家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食品加工小作坊要依法办理备案登记证,不得加工《贵州省食品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内的食品,产品标识标签必须符合要求,需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同时明确,201911日起,我县范围内各类学校、配送中心、超市和餐饮服务单位在采购食品时,涉及大米、植物油、米粉、面条、面包、豆腐、糟辣椒、辣椒面等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时,需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索取供货方营业执照、作坊备案登记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质和进货票据,建立进货台账。采购的食品必须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或者取得小作坊登记证的小作坊食品,不得采购无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另外,我局一并将采购小作坊食品相关规定函告县教育局,督促各学校食堂做好执行工作,确保所有食品来源可追溯。

约谈会上,黄星文副局长还为大家普及《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告诫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业主,需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应尽义务,如不按要求执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此轮约谈,目的是以市场供求关系为依托,采取疏堵结合的工作模式,促进我县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稳步提升,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联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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