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102467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08-14 18:23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第4号的答复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第4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14 18:23 文章字号:

陈明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护林员待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县护林员聘用情况

2024年,贵定县共有护林员978名,其中生态护林员839人,工程护林员139人(贵定县2024年森林资源管护项目121名,2020年天保封山育林项目6名,2021年石漠化封山育林项目1名,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11名),护林员的管理及聘用原则是县建、镇聘、站管、村用

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是10000//年(考核合格每人每月发800元,年终考核合格每人一次性发放400元),2020年森林资源管管护及2020年天保封山育林项目标准是1000//月,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护林员标准是1500//月。护林员的聘用及管理原则是县建、镇聘、站管、村用

二、建议答复

(一)关于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每月增加300500元,以提升护林员工作积极性的建议。

1.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的补助标准。根据《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贵州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216号等相关精神及规定,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补助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管护补助标准为10000元,此标准县级不能随意调整。

2.工程护林员补助标准。一方面,工程护林员补助标准是依据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的标准及批复聘用,方案编制依据是根据林业有关规程,结合县域森林面积、物价水平、资金量等情况为依据,所以一般是每人每月10001500元不等。另一方面,全县的护林员实行统筹管理原则,结合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及各类型护林员工作任务,若各类型护林员补助标准悬殊过大,会导致待遇较低类型护林员反感,一定程度影响护林员队伍稳定。

(二)关于“为护林员代缴养老保险,以解决护林员后顾之忧”的建议。

一是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及工程护林员的补助标准均是严格按省、州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中央及省级下达的护林员补助资金只是给予护林员生活上的一定补助,下达资金量有限,不足以支撑护林员养老保险缴纳。以2024年养老保险为例,养老保险最低缴纳基数是4800.31,个人月缴费费率为8%,单位月缴费费率为16%,按此基数及比例,个人每月应缴养老保险384.02元,单位每月应为个人缴纳768.05元,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每人每月补助800元,若每月再从800元补助中扣除个人部分养老保险384.02元,发到护林员手中的只有415.98元,不利于护林员履职积极性及护林员队伍稳定性。二是从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核算,最低的每月每人缴纳768.05元为例,按全县978人计,每年应为护林员配套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901.38万元。鉴于近年来县级政府债务压力,若由县级财政筹集资金用于护林员养老保险缴纳,一方面是县级财力无法承担,另一方面将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量。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针对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范围偏窄、上岗条件过于严格、履职能力不强及工程护林员待遇较低等问题,我局将持续积极向上建议建言,建议适当提高护林员补助标准、适当放宽生态护林员选聘范围、放宽生态护林员上岗条件等,配齐配强护林人员、精炼护林队伍,提高护林员补助待遇,提升护林员履职能力,真正实现群众增收与森林资源安全双赢目标。二是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担当,提前谋划,应报尽报,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及申报,为护林员聘用做好资金支撑。

                贵定县林业局

                                             2024528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姚希鳌;联系电话:180842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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