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关于对农村项目资产登记确权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67号)、《贵州省农村项目资产管理操作细则》等文件规定,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德新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新增实施的使用各级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需确权登记的农村项目农村项目资产1个,资产原值52.9万元,已全部完成审核,现将农村项目资产确权移交登记表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10天(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联 系 人:曾俊
监督电话:0854-5130066
附件:贵定县德新镇人民政府农村项目资产管理台账
20251210 公示 贵定县德新镇人民政府农村项目资产管理台账.xlsx
德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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