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192856 信息分类: 招聘招考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5-08-28 14:18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定县202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初评通告
贵定县202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初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8-28 14:18 文章字号:

根据《贵定县202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将初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初评对象

根据人才简章规定,同一岗位已缴费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须进入初评环节,参加初评环节的岗位详见附件1。

二、初评方式及内容

(一)初评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初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初评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后续环节资格。

三、初评时间及地点

(一)初评时间:2025年9月6日上午9:00-11:00。

(二)初评地点:详见初评准考证。

四、初评准考证打印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9月1日9:00至9月5日17:00。

(二)打印方式:请参加初评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考试专用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95查询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初评注意事项

(一)初评当日,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初评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过期或无效的不得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生须遵守考试规定和纪律,除携带钢笔或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文具外,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三)初评开考30分钟以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本次初评地点均安排在贵定县城内,到达贵定县城的公共汽车客运站为贵定客车站;到达贵定县城的铁路交通站点有贵定北站、贵定站,其中贵定县站和贵定南站均在贵定县昌明镇境内,距贵定县城约30公里,请考生结合实际安排好行程食宿。

(五)初评其他注意事项参照考场规则(详见附件2)执行,请考生认真阅读,按照要求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宜

人才引进其他事宜按照《贵定县202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54-5233021(工作时间)

附件1:

贵定县202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进入初评环节岗位一览表
序号 引才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备注
1 贵定县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贵定县卫生监督站) 医生 1001
2 贵定县人民医院 口腔科医生 1002
3 贵定县人民医院 影像科或超声科医生 1005
4 贵定中学 高中通用技术教师 1010
5 贵定中学 高中数学教师 1011
6 贵定中学 高中物理教师 1012
7 贵定县树人中学 初中数学教师 1013
8 贵定县树人中学 初中生物教师 1014
9 贵定县树人中学 初中历史教师 1015
10 贵定县树人中学 初中体育教师 1016
11 贵定县树人中学 初中计算机教师 1017
12 贵定县树人中学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 1018
13 贵定县树人中学 初中物理教师 1019
14 贵定县树人中学 初中英语教师 1020
15 贵定县第一中学 初中数学教师 1021
16 贵定县第一中学 初中物理教师 1022
17 贵定县第一中学 初中历史教师 1023
18 贵定县第一中学 初中体育教师 1024
19 贵定县第一中学 初中生物教师 1025
20 贵定县第二中学 初中数学教师 1026
21 贵定县第二中学 初中地理教师 1027
22 贵定县第四中学 初中历史教师 1028
23 贵定县实验第四小学 小学音乐教师 1029
24 贵定县第三小学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 1030
25 贵定县第三小学 小学音乐教师 1031
26 贵定县德新镇新铺小学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 1032
附件2:

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请认真核对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放在桌面上。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和答题卡中的要求作答。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规定答题区域按正确方式填涂,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答题区域作答,作答字迹清楚工整。未按正确方式作答或未在规定答题区域作答的,作答无效,均按零分处理。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考生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也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若有违反,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损坏试卷、答题卡,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若有违反,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十二、考生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三、请再次核对本人考场及座位号,如坐错位置,请立即报告,若考试开始后发现,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四、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人事考试纪律要求等相关考试规定并严格遵守。

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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