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482642 信息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6-04-13 16:39
文  号: 贵府通告〔2026〕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山墩水库工程导流洞封堵试蓄水的通告(贵府通告〔2026〕4 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山墩水库工程导流洞封堵试蓄水的通告(贵府通告〔2026〕4 号)
发布日期: 2026-04-13 16:39 文章字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山墩水库工程导流洞封堵试蓄水的通告

贵府通告〔2026〕4号

贵定县河山墩水库是《贵州省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实施方案(2013—2020年)》确定的重点骨干水源工程,主要承担昌明至旧治片区工业及生活供水、下游8300亩农田灌溉及配电站发电任务。水库总库容1960万m³,试蓄水核定正常蓄水位1033m,死水位1024m,设计洪水位1033.86m(P=2%),校核洪水位1036.63m,工程等别为III等,规模为中型,年供水量2547万立方米。目前河山墩水库工程已完工,完成蓄水安全鉴定,并通过下闸蓄水验收。现拟于2026年4月15日开始进行导流洞封堵施工,水库将进入工作性试蓄水,试蓄水高程范围为1024m至1033m。为切实维护试蓄水期间水库淹没影响区、水库周边及水库下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水库导流洞封堵试蓄水期间,水库仅向下游下放生态水,最小下放生态流量为0.815m³/s。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导流洞封堵施工、试蓄水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蓄水时间及范围

自2026年4月15日起,河山墩水库开始导流洞封堵施工,并同步进行试蓄水,蓄水高程由1024m逐步上升至1033m。试蓄水结束时间另行通告。

二、严禁进入淹没区域

导流洞封堵试蓄水期间,任何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水库1033m高程以下淹没区。库区周边居民要加强对家中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聋哑人员等人员的看护,远离水库淹没区;家养牲畜应妥善管理,不得进入淹没区。

三、警惕地质灾害风险

导流洞封堵试蓄水期间,库区迎水面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地段,严禁在1033m高程以下库岸区域逗留、作业或从事其他活动。

四、落实属地安全管理

水库淹没影响区内的镇、社区、村委会、村民小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宣传,在1033m高程以下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组织人员加强库区安全检查及巡查,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淹没影响区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河山墩水库导流洞封堵试蓄水期间水库下游沿岸村社、企业、养殖户、取水单位,做好用水统筹与应急准备;各涉水工程、水电站、灌溉设施、供水厂加强水位与流量监测,及时调整运行调度,严防无水运行、设备空转等事故。

五、依法追究违法行为

对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的单位和个人,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对破坏和阻挠导流洞封堵试蓄水工作,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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