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定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
基准地价成果和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5年)的通知
贵府发〔2026〕3 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充分发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贵定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项目成果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验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成果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2017年贵定县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终止施行。
附件1:贵定县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2025年).pdf
附件2.贵定县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5年).pdf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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