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306177 信息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5-09-12 08:39
文  号: 贵府公告〔2025〕4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黔桂铁路增建二线(贵定段)项目建设土地征收预公告(贵府公告〔2025〕45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黔桂铁路增建二线(贵定段)项目建设土地征收预公告(贵府公告〔2025〕45号)
发布日期: 2025-09-12 08:39 文章字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黔桂铁路增建二线(贵定段)项目建设土地征收预公告

贵府公告〔2025〕45号

为确保黔桂铁路增建二线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好项目建设和土地征收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现依法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沿山镇底至村、和平村、乐雍村,昌明镇猛安村、文江村、九百户村、新安村、打铁村、高坡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等(具体位置以土地征收红线标示及实地定界放线范围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黔桂铁路增建二线(贵定段)项目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做好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本公告发布后,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的迁入、分户以及房屋交易、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在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房屋翻(扩)建、装潢等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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