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
贵定县2024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人员
基本生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
最低养育标准的通告
贵府通告〔2024〕8号
为切实做好贵定县2024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和提标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4〕1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将贵定县2024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通告如下:
一、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2024年4月起,保障标准从2023年713元/月提高到756元/月。
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24年4月起,保障标准从2023年6072元/年提高到6804元/年。
三、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4年4月起,保障标准从2023年的938元/月提高到983元/月。
四、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2024年4月起,保障标准从2023年1800元/月提高到1900元/月。
五、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2024年4月起,保障标准从2023年1300元/月提高到1400元/月。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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