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定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贵府办函〔202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6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及时开展决策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认真履职,按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事项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各阶段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等工作。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五、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附件: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6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6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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