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708310 信息分类: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06-14 18:04
文  号: 贵府办发〔2023〕3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定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贵府办发〔2023〕37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定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贵府办发〔2023〕37号)
发布日期: 2023-06-14 18:04 文章字号:

贵府办发〔2023〕37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定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贵定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及时开展决策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的,不得提请集体讨论。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提交县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时,应当报送决策草案、起草说明、起草依据、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资料、履行专家论证程序的资料、履行风险评估程序的资料及合法性审查意见等。

三、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事项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各阶段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等工作。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五、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附件:贵定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定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拟决策

时间

1

贵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贵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

2

贵定县新型建材产业2023年改革实施方案

书面征求意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

3

贵定县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园区化、产业化改革实施方案

书面征求意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贵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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