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府办发〔2023〕37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定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贵定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及时开展决策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的,不得提请集体讨论。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提交县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时,应当报送决策草案、起草说明、起草依据、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的资料、履行专家论证程序的资料、履行风险评估程序的资料及合法性审查意见等。
三、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事项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各阶段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等工作。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五、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附件:贵定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定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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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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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
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贵定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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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定县新型建材产业2023年改革实施方案 |
书面征求意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3年10月 |
|
3 |
贵定县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园区化、产业化改革实施方案 |
书面征求意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贵定县交通运输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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