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464774 信息分类: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02-27 17:17
文  号: 贵府办发〔2023〕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定县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府办发〔2023〕9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定县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府办发〔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03-15 17:17 文章字号:

贵府办发〔2023〕9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定县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贵定县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定县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将“1674柴油〔闭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将车用柴油纳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管理。为进一步落实相关要求,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成品油储存、使用安全的重要意义,着力构建成品油使用规范化、制度化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政府统筹、行业监管、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原则,严格落实镇(街)属地管理第一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成品油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规严惩、形式常态,在全县全覆盖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管理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存储、经营、使用等行为,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健全依法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对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我县成品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环境。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强化摸排,建立台账。坚持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彻底地做好成品油销售主体、非煤矿山、建筑工地、生产加工企业、在建项目等柴油经营和使用情况的摸排,确保户户见面排查,逐一建立台账。(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各在建项目指挥部、各镇〈街〉)

(二)规范市场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保障成品油市场经营主体和用油单位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要强化服务,对按照规定建设储油罐(加油点)的企业,引导与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的有仓储设施的供油企业达成合作,形成长期供需关系;对于没有设置储油罐(加油点)的用油单位,鼓励和支持到县域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的有仓储设施的供油企业进行采购;督促县域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的有仓储设施的供油企业,要严格落实油品质量、安全配送等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加油站卸油操作规程进行现场卸油。(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在建项目指挥部、各镇〈街〉)

(三)规范储油罐(加油点)建设。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引导企业做好储油罐(加油点)建设申请,协助申请建设储油罐(加油点)的企业按照《加油加气站建站标准》完善相关手续和进行建设,确保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得到保障。建设标准参考指标详见附件1。(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在建项目指挥部、县消防救援大队、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贵定县分局、各镇〈街〉)

(四)强化成品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8号公告》及《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成品油、醇基燃料油等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应急函〔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强化储油罐(加油点)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企业用油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成品油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强化对成品油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成品油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实施细则等规定,确保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安全有序开展,对于检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达到建设标准及经营使用非法违法成品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贵定县分局、各镇〈街〉)

(五)强化服务机制。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三管三必须”工作原则,结合部门职责,建立服务机制,指导成品油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协助企业完善制度、人员、设备设施等重要指标的建设按照规定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和企业报税制度;收集和解决企业在成品油各环节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助力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定县税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在建项目指挥部、各镇〈街〉)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摸排建设阶段(即日起至3月10日)

第二阶段监督管理阶段(3月10日至长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贵定县成品油市场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定期开展调度,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紧盯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工作方案深入实施,务实取得成效。

(二)加强监督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对各部门工作进展和成效的督导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部门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密切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手机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作用,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及时总结各部门、各企业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成品油市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相关要求。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开展摸排工作,于3月10日前将摸排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工信局收文员处。


附件:1.用油单位设置储油罐(加油点)验收所需材料

2.贵定县用油单位成品油备案登记须提供材料

3.贵定县用油单位成品油备案登记表

4.贵定县成品油市场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用油单位设置储油罐(加油点)验收所需材料

1.建设地埋双层罐、双层管设计方案及施工照片;

2.安装防渗装置、液位仪(现场核查);

3.配备安全消防器材(现场核查);

4.确定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黔南州级及以上部门培训认证人员,并持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现场核查);

5.建立定期巡检维护保养记录(每个月一次)(现场核查);

6.安装防雷设施并定期开展防雷检测(每6个月1次)(现场核查);

7.埋地罐土地性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现场核查);

9.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现场核查);

10.依照有关规定对储油罐(加油点)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评价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切实可行);

11.依照有关规定对储油罐(加油点)进行环境评价,环境评价报告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主管部门验收)。


附件2

贵定县用油单位成品油备案登记须提供材料

1.用油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

2.油品供应证明(即购油的发票或货运单)。

3.需自用成品油的用油单位,须有属地政府、行业主管、公安、应急部门备案意见。

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贵定县用油单位成品油备案登记表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油品型号


自备用油储存量


属地政府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公安部门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应急部门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贵定县成品油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4

贵定县成品油市场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蔡光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昌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斌  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局长

成员:苍先鹏  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

孙灵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副局长

陈雪松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伍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樊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显华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照祥  县住建局副局长

罗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尹维娜  县水务局副局长

尹茹双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瞿乾欢  县发改局副局长

俞媛  县司法局副局长

吴琳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贵定县分局副局长

刘志远  国家税务总局贵定县税务局副局长

吕冬梅  新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鑫  德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警  盘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选锦  沿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章仪  昌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范露遥  云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白石  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正龙  宝山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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