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府办发〔202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贵定县关爱婴幼儿健康助力乡村振兴公益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贵定县关爱婴幼儿健康助力乡村振兴公益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改善困难和低收入家庭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减轻家庭哺育子女负担,提高人口身体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黔党发〔2021〕35号)、《贵州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黔府函〔2021〕142号)、《贵州省红十字会关于在全省开展“贵州红十字育养振兴计划”的通知》(黔红基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联合北京联慈健康扶贫基金会在我县开展关爱婴幼儿健康助力乡村振兴公益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关爱婴幼儿健康助力乡村振兴公益项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祖国下一代喝上好奶粉!”殷切嘱托的具体实践,是对振兴民族奶业,打造国产奶业的积极响应,是早期阻断婴幼儿因奶致病、因病致贫的有效手段,是落实弱势群众政策福利的重要举措,是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方法路径。通过开展为期五年的国奶养育工程暨关爱婴幼儿健康助力乡村振兴公益项目,切实减轻困难家庭和一般低收入家庭哺育子女负担,有效从源头上降低婴幼儿营养不良及相关疾病发生率,提高人口身体素质,推动人口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基金会资助,群众自愿”原则。
三、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管理单位:贵定县卫生健康局 贵定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业务指导单位:贵定县妇幼保健院
项目实施单位: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资助对象和内容
(一)慈善捐赠家庭。在倡导母乳喂养基础上,县域内符合捐赠条件的婴幼儿,可享受慈善捐赠政策。
1.合作期限内,贵定县已脱贫户婴幼儿,月龄7—36(0—6月婴幼儿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缺母乳或无母乳证明的可享受);
2.对自愿申请慈善捐赠的婴幼儿家庭,需按照要求收集并提供以下审核资料:
(1)《慈善捐赠申请告知书》;
(2)《慈善捐赠申请审批表》;
(3)申请捐赠的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4)申请捐赠的婴幼儿监护人(父和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5)申请捐赠的婴幼儿及监护人(父或母)手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拍摄的照片;
以上材料以镇(街道)为单位,由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负责收集整理后,统一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再寄送联慈基金会审核。
3.对符合捐赠条件的婴幼儿,每人每月享受捐赠1罐(每罐800克或900克)安全合格的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全年12罐)。受赠对象实行动态退出管理,月龄满36个月后自动退出,受赠家庭,如需增加奶粉用量,可享受公益资助政策。
(二)公益资助一般家庭。根据联慈基金会物资整合和募集情况,遵循群众自愿原则,对全县月龄在7—36月的一般低收入婴幼儿家庭,给予公益资助。承诺公益资助奶粉价格不高于市场同品牌价格的三分之一。
(三)开展育婴健康教育。在合作期内,由联慈基金会联合县妇幼保健院采取多形式开展育婴健康教育,向家长免费提供婴幼儿与孕产妇营养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提高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主动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有效改善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为建设健康贵定出力。
(四)建立婴幼儿健康管理体系。根据贵定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婴幼儿健康服务管理体系,每个镇(街道)至少设立一名妇幼专干,负责管理辖区范围内项目实施工作,开展健康宣教、奶粉申领等服务工作。联慈基金会根据各镇(街道)覆盖人口数量匹配必要的工作经费到奶粉发放单位。
五、实施方法与步骤
(一)制定项目方案
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红十字会配合,根据贵定实际,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县妇幼保健院联合联慈基金会负责制定奶粉发放及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贵定县关爱婴幼儿健康助力乡村振兴公益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红灵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 勇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邹 敏 县委办副主任、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局长
陈 勇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刘 燕 北京联慈健康扶贫基金会理事、副秘书长
成 员:罗富华 县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赖文龙 县乡村振兴局督察专员
黄星文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 涛 县红十字会秘书长
王 荔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刘 萍 北京联慈健康扶贫基金会贵定县项目主任
董明燕 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工作员
陈会兰 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健康促进科工作员
吴 平 县妇幼保健院项目业务指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由罗富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涛、董明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三)召开启动会,开展项目培训
对实施关爱婴幼儿健康助力乡村振兴公益项目进行动员部署和全面安排,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对各镇(街道)、卫生院妇幼专干等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解读项目执行方案和政策要求,保障项目实施。
(四)确定各类资助对象
1.慈善捐赠对象。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符合捐赠条件家庭初步名单,各镇(街道)、村(社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同联慈基金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确定最终慈善捐赠对象名单。
2.公益资助对象。由各镇(街道)、村(社区)牵头负责,对辖区内自愿提交公益资助申请的家庭进行审核,并会同联慈基金会确定公益资助对象名单,通知公益资助对象到基金会指导地点享受公益资助。
六、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项目实施、协调、组织、指导、落实等工作,制定公益奶粉发放实施方案,跟踪督导县妇幼保健院、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奶粉发放,健康教育和业务培训。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每月已脱贫户家庭中新出生7—36月龄家庭户名单(0—6月婴幼儿由县妇幼保健院出具缺母乳或无母乳证明的可享受),协助卫健局及其他部门开展审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助处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每批次捐赠奶粉产品进行抽检,核实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溯源二维码等相关材料,主动与奶源生产地、产品生产地市场监管局做好协助核查对接工作,做好产品质量溯源管控,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
县红十字会:负责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开展项目的宣传发动,做好捐赠资助对象的摸底调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协助省红十字基金会、北京联慈健康扶贫基金会派出的育养专家、志愿服务宣传员开展科学育养知识宣传;配合基金会召开区域项目启动会,开展项目培训;协助配合卫健、民政、市场监管、乡村振兴、邮政等相关部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专干的培训,提供业务指导,定期开展督查,组织实施开展好受捐赠资助家庭的健康教育,收集受助儿童营养健康相关信息。
各镇(街道):是实施“关爱婴幼儿健康 助力乡村振兴公益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负责项目实施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村(社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开展工作。
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1名分管院长(主任),1名妇幼专干专门负责项目实施工作;配合基金会组织好奶粉的接收和发放,收集奶粉信息(产品名称、生产厂家、批次、规格等),做好管理台账。指导和推进辖区村(社区)开展摸底调研、受助家庭信息收集、健康教育、奶粉储存发放、信息反馈、台账管理等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做好项目宣传、调查摸底、受助对象上报、信息反馈等工作;协助开展健康教育,广泛开展项目宣传与发动工作,重点抓好受捐赠对象、公益资助对象的信息核查工作。
七、项目实施时间及效益
(一)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4月1日起—2027年12月31日止;
(二)项目预期效益:全县户籍人口数约30.2万人,年人口出生率8.14‰,年出生人口约2461人,7—36月龄婴幼儿约6151人,其中已脱贫户7—36月龄婴幼儿约870人。
1.慈善捐赠。按870名婴幼儿列为捐赠对象,可免费每人每月获得安全优质幼儿配方奶粉一罐,870名指标可以随婴幼儿出生7—36月龄滚动使用,5年免费捐赠规模达52200罐,约合人民币1555.56万元(每罐296元),0—36月龄缺母乳或无母乳对象另计。
2.公益资助。按7-36月龄婴幼儿人口的50%,约3075人列为公益资助对象,资助方式为每罐减免三分之二的费用即200元,5年公益资助规模达60万罐以上(平均每人每月3.26罐)约合人民币12029万元。0—36月龄缺母乳或无母乳对象另计。
八、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关爱婴幼儿健康助力乡村振兴公益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合力,协同推进项目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成员单位要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手段,切实把科学养育、营养健康知识同项目宣传工作相互结合,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底数核查。各镇(街道)、各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底数核查工作,严格落实需求摸底调查、需求填报以及奶粉申领等工作进展跟踪与指导,确保更多困难家庭能及时享受到捐赠资助优惠政策。
(四)加强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检查督导,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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