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611424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5-04-30 10:35
文  号: 贵府任〔2025〕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冉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贵府任〔2025〕5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冉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贵府任〔2025〕5号)
发布日期:2025-04-30 10:35 文章字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冉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贵府任〔202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接中共贵定县委《关于冉会等同志任免职提名的通知》(贵委干任〔2025〕29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8次会议研究,决定:

冉  会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沛霖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鹏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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