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晓旭同志任职的通知
贵府任〔202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接中共贵定县委《关于杨晓旭同志任职提名的通知》(贵委干任〔2025〕19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5次会议研究,决定:
杨晓旭同志任贵定县公安局督察长。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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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439022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03-28 10:07 | |
文 号: | 贵府任〔2025〕4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晓旭同志任职的通知(贵府任〔2025〕4号) |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晓旭同志任职的通知
贵府任〔202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接中共贵定县委《关于杨晓旭同志任职提名的通知》(贵委干任〔2025〕19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5次会议研究,决定:
杨晓旭同志任贵定县公安局督察长。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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