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368903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5-03-18 11:40
文  号: 贵府任〔2025〕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贵府任〔2025〕3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贵府任〔2025〕3号)
发布日期:2025-03-18 11:40 文章字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贵府任〔2025〕3 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接中共贵定县委《关于陈宇等同志任免职提名的通知》(贵委干任〔2025〕10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4次会议研究,决定:

陈宇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杨显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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