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368878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5-03-18 11:37
文  号: 贵府任〔2025〕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贵府任〔2025〕2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贵府任〔2025〕2号)
发布日期:2025-03-18 11:37 文章字号: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贵府任〔2025〕2 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接中共贵定县委《关于姚姝等同志任免职提名的通知》(贵委干任〔2025〕12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4次会议研究,决定:

姚姝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立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成玲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德新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覃天云同志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唐豪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昌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余婷婷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登龙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德新分局局长职务。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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