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洪兴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贵府任〔2024〕6 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接中共贵定县委《关于李洪兴等同志任免职提名的通知》(贵委干任〔2024〕47 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4 年第 13 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洪兴同志任贵定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移民搬迁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袁玉斌同志任贵定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德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亚亚同志任贵定县移民搬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先舟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4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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