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欧宁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贵府任〔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接中共贵定县委《关于欧宁波等同志任免职提名的通知》(贵委干任〔2024〕25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
欧宁波同志任贵定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思安同志任贵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谌云同志任贵定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谢雯同志任贵定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叶东同志任贵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彭婷婷、齐思思同志任贵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宇同志任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综合事务办主任,不再担任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舒婷同志任贵定县卫生监督站站长;
李世奎、刘佳同志任贵定县卫生监督站副站长;
莫贵元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鹏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徐俊忠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亚林、吴艳兰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文睦同志不再担任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综合事务办主任职务;
杨光义同志原在贵定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职务自然免除;
李夜光同志原在贵定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职务自然免除;
赵明贵同志原在贵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职务自然免除;
柏茂智同志原在贵定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兴罡同志原在贵定县民族宗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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