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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4-07-02 15:36 文章字号:

    原贵定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吴克诚同志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关信息如下:

姓名:吴克诚,行政执法证号:24080417006,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4年8月16日。

自本遗失声明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行政执法证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举报,举报电话:0854-5220020。

特此声明

贵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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