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公布我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有关要求,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制,建成党政共管、逐级包保的责任体系。经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现将我县2024年各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全县山塘、水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以及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按照职责要求,熟悉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附件:1.贵定县2024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贵定县2024年山塘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名单
3.贵定县2024年水库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名单
4.贵定县2024年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抗旱“三个责任人”名单
贵定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2日
附件4:贵定县2024年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责任人”统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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