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申亥有源劳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本委受理何斌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决结果如下:1、申请人何斌与被申请人贵州申亥有源劳务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贵州申亥有源劳务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何斌工资368390.80元、经济补偿金18973.74元;3、被申请人贵州申亥有源劳务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何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18390.80元。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贵劳人仲案字(2023)37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贵州省贵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贵定县金南大道三号,联系电话:0854-5233025。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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