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惠民利企政策
发布日期: 2021-11-17 19:46 文章字号:

一、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惠民利企政策

免办理对象: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二、疫情期间畅通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绿色通道惠民利企政策

1.可申请对象:疫情期间开工的生产建设项目(合规)。

2.申请流程:项目业主可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经申请同意后,在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前提下先行开工建设,待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三、水土保持补偿费惠民利企政策

免交对象:

(一)修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

(二)农业、农村修建基础设施,农民依法修建自用住房或者因生产、生活需要取土、取石的;

(三)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

(四)建设军事设施的;(五)按照相关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

(六)国家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免交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责任。

四、疫情期间延缓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惠民利企政策

1.可申请对象: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

2.申请流程:向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申请同意后可缓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在疫情防控结束3个月内完成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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