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留学,遭遇热络拉拢
郝某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因办理签证事宜与某国使馆官员泰德结识。经详细了解郝某个人信息、研究内容、就业打算等情况,泰德表示愿意为郝某提供签证帮助并想和他交个朋友。郝某以为自己遇到一位好心人,当即与对方互留联系方式。殊不知,郝某已经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所“套路”,并一步步走向外方设定的“圈套”。
此后,泰德通过请客吃饭、赠送礼品等方式,逐步与郝某密切关系,并帮助提供兼职。郝某很快凭借撰写的论文获得不错的报酬,由此对泰德更加信任。
泰德在任期结束前,又热心地将同事李某介绍给郝某,双方继续保持合作关系。直至郝某留学期满前,李某亮明某国情报机构人员身份,对郝某实施策反,要求其回国后进入我核心要害单位工作。郝某随即表示同意,与其签署参谍协议,并接受考核和培训。
学成归来,蓄意潜伏窃密
郝某学成回国后,按照对方要求设法进入我中央某部直属研究所,成为我重点涉密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其间,郝某多次与外国间谍人员秘密接头,向其提供情报并收取间谍经费。
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指挥下,处心积虑、一心想获取更多情报的郝某被借调到中央某部工作,负责一项重要涉密工程。就这样,一枚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安插的“钉子”,深深扎进我核心要害部门。
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郝某间谍活动后,依法对其开展审查,郝某最终落入法网。
释法析理
组织、个人违反保密法规定,情节严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保密提醒
保持警醒警觉,严防渗透策反
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千方百计获取我国不同领域、不同形态的信息情报特别是国家秘密,渗透窃密活动愈发活跃,手法更加隐蔽、目标更加多元、领域更加广泛,对我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树牢国家安全意识,保持警醒警觉,切实防范、杜绝各类间谍活动,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筑牢思想防线。一旦察觉交往人员对有关工作岗位、内部信息、项目进度等内部敏感情况异常感兴趣,一定要把牢防线、守住底线,切勿随意透露身份职务、工作内容等具体信息,避免给蓄意贴靠可乘之机。
◎识破圈套陷阱。面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出的所谓学术交流、合作邀约、随手帮忙、高薪兼职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清醒应对,及时识破别有用心的热络背后的套路圈套,严防掉入预设陷阱。
◎抵御不良诱惑。面对各类咨询请教、情感拉拢、利益诱惑,应当培塑正确的价值观、义利观,力戒贪念妄念,坚决摒弃以密牟利的错误观念,以免吞食诱饵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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