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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质量发展档案资料征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6-02 15:50 文章字号: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质量发展

档案资料征集的公告

为全面记录和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高质量发展的奋斗历程,不断丰富馆藏资源,提升档案资政育人服务能力,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高质量发展档案资料。

  一、征集对象

  1.各镇(街道)、各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2.县境内各摄影爱好者、书法绘画爱好者;

  3.贵定县境内各社会团体或组织、社会人士。

  二、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长期征集

三、征集内容及载体形式

(一)征集内容

1.贵定县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高质量发展的文件材料;

2.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化改革的课题以及实施、调研成果文件材料;

3.农业农村、科技、金融、城市规划、生态资源、文化教育、设施建设、环境整治、交通能源等方面改革创新案例、课题、调研成果文件材料;

4.人力资源、高新技术、企业经济招引等方面文件材料;

5.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等方面文件材料;

6.涉及1-5款内容的奖状、证书、奖品等实物;

7.涉及1-5款工作中产生的印章、印鉴、手记、手札等;

8.其他能反映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文件材料。

(二)载体形式

1.文书档案:纸质原件;

2.科技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课题研究文件材料;

3.声像档案:声频、音频、录音录像电子文件;

4.会计档案:财务、报表、凭证类文件材料;

5.实物档案:以实体形式为主的档案。

四、征集要求

1.征集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准确,能展现我县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轨迹和成效,可为纸质、电子、照片、实物等载体形式。

2.征集的图片未经加工处理,视频材料需进行光盘或硬盘备份,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文字材料应为原件。

、征集方式

1.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档案所有人可直接向贵定县档案馆捐赠,所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由档案馆永久保存,县档案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复制。所有者不愿意捐赠的,可采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与移交人办理档案同意复制手续。

3.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贵定县档案馆

2.联系人:周贤惠  

3.联系电话:0854-5228154

4.联系地址:贵定县金南大道延伸段贵定县档案馆

5.邮政编码:551300

                 贵定县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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