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档案是反映党的历史进程的重要依据和见证,是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印记,是学习和研究党的建设经验、掌握党发展规律的最可靠、最宝贵的财富。开展红色档案征集工作,留存好宝贵的红色档案资料,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同时对加强党史研究、促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挖掘我县红色资源,讲好党在贵定的故事,更好地抢救、保护散存于县境内并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发挥红色档案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党的光辉历史和伟大功绩的作用。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高质量发展档案资料。
一、征集对象
1.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县境内社会各界组织团体、私营企业;
3.个人。
二、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长期征集。
三、征集内容
(一)纸质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贵定县建设、发展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等史料,尤其是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政策法规汇编、会议记录、决议、指示或反映革命文化的报刊、诗歌、歌曲、图书等。
(二)图片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贵定县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等红色革命历史图片。
(三)实物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证件证书、布告、印章、题词、留言、地图、宣传品、牌匾、签名、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医疗器械、工作用品、纪念品、慰问品等实物。
(四)声像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资料。
四、征集要求
1.所征集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准确,能展现我县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轨迹和成效,可为纸质、电子、照片、实物等载体形式。
2.征集的图片未经加工处理,视频材料需进行光盘或硬盘备份,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文字材料应为原件。
五、征集方式
1.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档案所有人可直接向贵定县档案馆捐赠,所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由档案馆永久保存,县档案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复制。所有者不愿意捐赠的,可采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与移交人办理档案同意复制手续。
3.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具体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贵定县档案馆
2.联系人:唐秋莉 唐 杰
3.联系电话:0854-5228154
4.联系地址:贵定县金南大道延伸段贵定县档案馆
5.邮政编码:551300
贵定县档案馆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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