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法治政府建设
贵定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1-5月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5-19 15:38 文章字号:



贵定县自然资源局1-5月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
序号 违法主体 案件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措施 备注
1 贵州公路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公路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占地修建制梁场工人驻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贵自然资罚土〔2025〕1号 2025年4月24日 未经批准,于2023年擅自在贵定县沿山镇杨柳村占地修建贵平高速贵定段T8标段制梁场工人驻地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928平方米土地;
2.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92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贵州公路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338平方米耕地(基本农田)按600元每平方米标准罚款202800元;占用590平方米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按10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罚款5900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261800.00)。

2 贵定县众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贵定县众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在贵定县昌明镇新安村萝卜坪违法占地修建民爆企业炸药库房建设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贵自然资罚土〔2025〕2号 2025年4月25日 未经批准,于2011年1月至12月擅自在贵定县昌明镇新安村萝卜坪占用土地修建民爆物品储存库项目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575平方米集体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4575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违法占用的4575平方米土地,其中1099平方米耕地按2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1696平方米耕地以外的农用地按1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1780平方米建设用地按5元/平方米处以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捌佰肆拾元整(¥47840.00)。

3 黔南州安平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黔南州安平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在贵定县德新镇丰收村椅寨组牛屎冲违法占地修建民爆企业炸药库房建设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贵自然资罚土〔2025〕3号 2025年5月8日 未经批准,于2013年至2017年擅自占用贵定县德新镇丰收村集体土地修建炸药库、值班室及其附属设施,其中3977.49平方米已办理用地手续,3421.51平方米未办理用地手续。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421.51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421.5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违法占用的106平方米耕地,按2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对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3315.51平方米,按1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贰佰柒拾伍元壹角(¥35275.10元)。

4 贵定县物资公司 贵定县物资公司涉嫌在贵定县德新镇新铺村懒板凳违法占地修建炸药库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贵自然资罚土〔2025〕4号 2025年5月8日 未经批准,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0月擅自在贵定县德新镇新铺村懒板凳占用集体土地修建民爆物品储存库项目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4824平方米集体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482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违法占用的14824平方米土地,其中249平方米耕地按2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14575平方米耕地以外的农用地按1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零柒佰叁拾元整(¥150730.00)。

5 贵定县西华园殡仪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贵定县西华园殡仪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占地修建青舟园公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贵自然资罚土〔2025〕5号 2025年5月12日 未经批准,于2004年至2006年擅自在贵定县金南街道小河村占地修建贵定县青舟园公墓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5758.19平方米土地;
2.没收贵定县西华园殡仪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非法占用的15758.1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其非法占用的15758.19平方米土地,其中13674.89平方米耕地以外农用地按10元/平方米标准、2083.28平方米的建设用地按5元/平方米标准,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柒仟壹佰陆拾肆元陆角伍分(¥147,164.65)。

6 贵定县西华园殡仪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贵定县殡仪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占地修建西华园殡仪馆综合建设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贵自然资罚土〔2025〕6号 2025年5月12日 未经批准,于2015年至2016年擅自在贵定县宝山街道宝花村占地修建西华园殡仪馆综合建设项目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77010平方米土地;
2.没收贵定县西华园殡仪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非法占用的7701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