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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31
发布日期: 2025-07-08 18:29 文章字号: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3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贵定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即贵定县金南街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   0854-522606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

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罗信军

土地/房屋

贵定县金南街道黄泥坝贵滨新城商住楼24幢1单元4层A号

201300778

甘瑞芬

贵定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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