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定县金南街道红旗路酒厂片区2015棚改项目1号楼18层4号继承登记的公示
坐落在贵定县金南街道红旗路酒厂片区2015棚改项目1号楼18层4号(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黔(2020)贵定县不动产权第0106217号)的房屋,登记的原权利人是杨明旭/刘长华。现有申请人刘长华称杨明旭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杨明旭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已于2023年10月13日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0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贵定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贵定县金南街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核准登记。
贵定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联系电话:0854-522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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