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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贵州甘溪国家森林公园等6个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08-03 15:09 文章字号: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贵州甘溪国家森林公园6个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6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贵州甘溪国家森林公园。以国家森林公园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贵州贵定摆龙河国家湿地公园以国家湿地公园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贵定洛北河风景名胜区。以省级风景名胜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三元河。流经本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独木河流经本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6.曹渡河。流经本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8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4乡镇,分别为:德新镇、新巴镇、城关镇、落北河乡、新铺乡、巩固乡、马场河乡、盘江镇、旧治镇、沿山镇、昌明镇、猴场堡乡、窑上乡、铁厂乡(采用三调行政区划)。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贵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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