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贵州甘溪国家森林公园等6个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6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贵州甘溪国家森林公园。以国家森林公园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贵州贵定摆龙河国家湿地公园。以国家湿地公园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贵定洛北河风景名胜区。以省级风景名胜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三元河。流经本县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独木河。流经本县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6.曹渡河。流经本县的河段,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4个乡镇,分别为:德新镇、新巴镇、城关镇、落北河乡、新铺乡、巩固乡、马场河乡、盘江镇、旧治镇、沿山镇、昌明镇、猴场堡乡、窑上乡、铁厂乡(采用三调行政区划)。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贵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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