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罗某某与云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因为被执行人云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申请人云某某于2019年1月28日向贵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贵定县法院于2019年1月29日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据悉,这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云某某与申请执行人罗某某彼此互为邻居关系,由于酒桌上的言语不合,导致双方大打出手,以至于罗某某落下残疾。该案在执行过程中,为了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也为了使双方当事人在以后的邻里生活中减少尴尬,贵定县法院执行局王法官带领执行干警,本着化解矛盾、睦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理念,对多次上访的云某某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执行法官不懈的努力下,云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给他人造成的严重后果,最终醒悟并对执行法官许下承诺,会想尽一切办法对受到伤害罗某某的负责。2019年3月8日,云某某来到法院执行局,主动将本案执行款20000元交到法院。同日,执行法官即到申请执行人住地将本案执行款如数交付申请执行人,本案宣告执行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行,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同时展示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形象,为今后类似的执行案件积累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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