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贵定县公安局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定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贵定县迎宾大道1号;联系电话:0854-522005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贵定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举措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抓好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为促进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贵定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38条,主要含政务动态信息38条,其中法治政府建设1条,工作动态31条,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1条,政策文件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办结3件。均依法回复申请人,无延迟办结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制定《贵定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三审三校等工作制度,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报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登记后在行发布,积极推进新媒体发展,促进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贵定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渠道有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贵定县公安局新媒体(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贵定公安”)及其他主流媒体报纸、网络等。
(五)政务新媒体方面。持续加强贵定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间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集群效应,最大限度提高政府信息影响力。2024年,“贵定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5条,订阅数11967个;“贵定公安”抖音号发布视频45条,关注量达6.1万人。
(六)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常态推进、明确部门责任、压实工作机制,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保民生。二是不断推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拟定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日常统筹和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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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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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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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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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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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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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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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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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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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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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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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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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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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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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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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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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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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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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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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需丰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还需拓展。二是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全,各部门未形成合力。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队伍力量比较薄弱,责权不清,信息发布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深度聚焦群众关切、民生热点等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针对性和便民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调整充实办公室队伍力量,把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纳入会议学习内容,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学会依法获取政务公开信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