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贵定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定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定县金南街道贵定县统计局<贵定县党政综合大楼发展服务中心4楼>,邮编:551300,电话:0854-52218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贵定县统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聚焦统计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依法依规公开统计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0条,主要涵盖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统计数据咨询方面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数据安全建设和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明确专人负责县统计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政务公开专题页面,优化栏目设置,明确各个栏目的更新时限,确保动态要闻类栏目2周内有更新,政策文件类栏目3个月内有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成立县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二是由局办公室根据局各科室职能职责,将任务进行分工,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及时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设立了举报电话:0854—5221803,随时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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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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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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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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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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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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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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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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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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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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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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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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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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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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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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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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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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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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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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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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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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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的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理解较为片面,导致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时效性不足。二是与《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做到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四是定期更新相关栏目,及时上传相关信息到对应栏目,保证信息时效性,做到及时、准确。五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深入企业、群众了解社会最想知道的信息,畅通与企业、群众的经常沟通渠道,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从而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