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我单位联系(地址:贵定县金南新区党政综合楼三楼13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522158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领导介绍和分工、单位职能、内设机构;
2.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审批、变更等工程建设情况,节能审查意见、水电项目概算调整和竣工验收结果;
3.贵定县国民经济及执行情况;
4.专项计划、发展规划及重点工作;
5.法规文件。本机构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州发改局和本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6.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标准及其依据、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和分析,政府定价或指导调整;
7.粮油价格监测;
8.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
9.主要活动内容和会议纲要等;
10.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11.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2.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方式: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是通过贵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iding.gov.cn/)及“贵定发改”微信公众号依法主动公开上述信息。本单位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数量:通过对县发展改革局各科室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本年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信息107条,通过“贵定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县发展改革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件,依法按时办结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明确专人负责,对标《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督促各科室、中心按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确保公开的内容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展改革局下设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明确专人定期更新,全年发布政策文件6件,更新工作动态29条。在“贵定发改”微信公众号下增设政务服务、信用查询等栏目,提高办事便利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执行《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压紧压实校对、审核人员工作责任,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的审核,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09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8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的信息质量不高,运用新媒体解读政策、传播经验做法的作用不明显、效果不佳。二是改进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进行动态更新,增强信息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