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按照《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的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办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uidi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定县党政综合楼1102室,联系电话:0854—522299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我办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不断规范、运行正常、开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职能,主动将我县扶贫领域有关政策性规范文件、日常工作动态信息以及与扶贫有关的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20年度,共计发布信息33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办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抓落实。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统筹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重大问题,指导并推动扶贫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总体上,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运作。根据省、州、县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将内容进行分解、目标进行细化、责任落实到人。拟定《贵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范围、方式与程序、监督与保障,细化了实施步骤,落实了科室职责分工,规范了运作与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目前,我办积极参与运用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各项工作。现已建立“贵定扶贫”微信公众号,通过工作日常态化发布扶贫工作政策性文件、工作信息、新闻动态,不断向公众公开扶贫有关信息。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强化信息管理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自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以来,我办积极组织开展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强化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泄密问题。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造成泄露机密、引发网络事件的情况,将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0年,我办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不够全面,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听取公众意见较少。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各科室、直属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四是将认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多渠道倾听公众意见和建议,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年度0元,我办对社会各界免费提供各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