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290710 | 成文日期 | 2025-03-05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03-05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贵州省 2025 年城市 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要点 |
贵州省 2025 年城市 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要点
2025 年,全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 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打造“干 净、整洁、有序、安全”城市环境;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 树形象”专项行动,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执法评价和 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推进城市管理进小区机制建立,提升 社区治理能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促进城市管理效能提升。
一、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一)完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各地要健全“一委一办 一平台”工作体系,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系统性、协调性,各地城 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发挥好办公室的统筹协调、督导服务、监督考 核作用,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城市管理工作合力。
(二)强化住建领域综合执法。围绕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强化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健全执法清单,依法查处房地 产市场、建筑市场、城镇燃气、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市容环卫等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推进住建领域综合执法。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一)持续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对人员密 集、问题易发的重点场所、区域的日常巡查,开展城市安全风险 点排查整治,做好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窨井盖管理等安全 管控,防范火灾、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城市公园、动物园 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园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和人员聚 集活动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发展实际, 制定行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防范和防灾减灾救灾 保障能力。
(二)推进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城 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定期开展排查,推进违法建设集中整治, 强化违法建设联合查处,形成“预警、发现、制止、处置、拆除” 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治理增量违法建设。
三、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
(一)加强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执法人员、着装和装 备管理,开展协管人员规范整治行动,提高执法辅助人员正规化 意识,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暖 心”执法队伍。
(二)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守执法行为规范, 加强现场执法管理,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杜绝粗暴执法、 过激执法、机械式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柔性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执法行为有态度、有温度、有力度、有尺度,降 低网络舆情发生率。
(三)加强执法评价和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建立 健全省、市(州)、县(区)三级执法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贯彻 落实“721”工作法、“首违不罚”制度,开展执法评价,选树规 范执法典型,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施 全省域执法监督,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
(四)开展执法培训。围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流 程、执法案卷制作等开展执法培训,不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执 法能力。各地要制定并落实年度培训方案确保全员参培,省厅组 织全省科级以上执法干部的专业培训。严格落实新招录执法人员 初任培训制度。
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一)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治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 容环境突出问题,加大治脏、治乱、治差工作力度,围绕环境卫 生、街面秩序、人行道净化、废弃汽车排查等重点整治事项,有 序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治理。
(二)加强环卫行业作业、人员管理。加强对市场化运营的 环卫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对环卫作业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强化作 业安全培训,增强环卫工人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积极 协调属地政府,保障环卫工人工资正常发放。鼓励环卫企业更新 或新增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持续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
(三)加强流动摊贩管理。各地要结合辖区公共空间资源分 布实际,综合考虑流动摊贩经营需求,提升城市空间资源的利用 效率,在合理布点和时间规定上,遵循方便群众、不干扰群众生 活的原则,“疏堵结合”,对流动摊贩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经营 活动的有序进行。
五、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
(一)实施“城市管理进社区”行动。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 门要出台具体办法,推动城市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强化城市管理 执法和社区工作协同联动,建立社区居委会、城管队员、物业服 务企业、居民代表四方共同参与的协调议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 各有关部门,构建城管社区执法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及时解决社 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损绿毁绿、张贴小广告、占道经营等 城市管理问题,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前置,由被动式管理向主动式 服务转变。
(二)建设城市管理服务驿站。各地要充分挖掘资源设立城 市管理服务驿站,鼓励利用城市管理岗亭、服务站、办公场地等 场所,推动建设集用餐、饮水、充电、休憩等便民服务于一体的 服务驿站,为群众提供便利暖心服务。
六、推进城市治理方式创新
(一)持续优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加快省、 市(州)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县(市、区)智慧化 管理水平,推进“一网统管”,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大力推动 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
(二)丰富应用场景建设。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在 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领域开发智慧场景应用,提升 管理效能。加快建设城管执法管理信息子系统,实现人员基本信 息、执法证件、案件信息、岗位状态、装备配置等信息的采集录 入并及时更新。
(三)构建群众满意的共治渠道。继续做好信访、举报投诉 等渠道上群众所反映问题的处置化解工作,充分利用市民议事、 群众评议等形式,推动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高 群众对城市管理服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