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4790941 | 成文日期 | 2020-11-27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贵定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机构编制方案 |
贵定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贵定县委关于印发<贵定县机构改革有关事业单位规范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委〔2019〕17号)精神,现将贵定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机构编制等事项明确如下。
一、机构设置
将县房屋征收和房地产管理局更名为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住房保障、房屋征收补偿和房地产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组织实施县城区域内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征收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服务保障性住房工作;负责开展房地产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服务物业工作;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科
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电处理、会议组织、信访、保密、宣传、文书档案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住房保障科
负责起草住房保障年度发展计划,并指导服务保障性住房签订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负责服务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手续办理、档案整理、入住分配及后续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发放住房困难群众租赁补贴。
(三)房屋征收服务科
负责起草本县房屋征收补偿规范性文件、房屋征收决定通告;负责全县房屋征收指导服务工作,并针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房屋征收合同的复核(含补偿资金、征收面积等);负责协助主管部门抓好第三方房屋征收机构的服务指导工作;负责指导房屋征收工作完成后房屋安全拆除工作;负责房屋征收档案的整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房屋征收领域信访维稳工作。
(四)房地产开发服务科
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等机构的资质认定技术指导及其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房地产市场行为、交易、租赁的指导服务;负责指导和服务物业工作;负责协助办事处、社区等相关单位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负责指导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协调房地产和物业服务领域的信访维稳工作。
(五)房产测绘技术科
负责房屋征收过程中对房屋测绘、计算(含第三方)的技术服务及联络工作;负责商品房、私房等验收、办证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房产测绘业务能力考核及培训;负责对第三方测绘公司的资质审查。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2
,其中管理人员29名,专业技术人员13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5名。
五、经费形式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六、其他事项
自行文之日起,原贵定县房屋征收和房地产管理局有关机构编制文件不再执行。
中共贵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印发 |